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于4月29日公布了《關于我市中心城區自來水價格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宣布從6月1日起實施新的水價政策。新政策將廣州市中心城區的自來水收費分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種用水三類。具體而言,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階梯價格為每立方米2.55元,第二階梯為3.82元,第三階梯為7.65元,并增設合表水價為每立方米2.80元;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調整為每立方米4.40元;特種用水價格則定為每立方米25元。
此次水價調整適用于廣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在廣州中心城區供水服務區域內的用戶,包括越秀區、荔灣區、天河區、海珠區、黃埔區、白云區及大學城區域等,其他行政區不在本次調整范圍內。
為了保障特殊群體的基本生活需求,對持有廣州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廣東省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證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的家庭,以及烈士遺屬、優撫對象等特定群體,將繼續享受原有的低水價及優惠政策。具體來說,每人每月7立方米以下的用水量按每立方米0.7元計收,超出部分仍按每立方米1.98元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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