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生成處方引發討論 合規性與安全性受質疑

近期,“湖南省醫保局曾發文嚴禁使用人工智能自動生成處方”的消息成為熱議話題。2月19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基本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管理的通知》指出,互聯網醫院須按規定接入省醫保電子處方中心并進行電子處方流轉,處方行為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應與患者或患者家屬進行有效、充分的溝通問診,嚴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動生成處方。

湖南省兒童醫院藥學部主任藥師蔣志平表示,每個患者都是獨立個體,疾病的進展與嚴重程度與個體的遺傳、飲食、情緒等多種因素密切相關。現階段人工智能利用現有可查詢的信息進行推理和計算,在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斷和治療方面能幫助醫生進行輔助診斷,提高診療效率,但在臨床罕見病、疑難和復雜疾病方面暫時無法給出合適的解決方案。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在deepseek中提問,“您可以開具醫療處方嗎?”其回復稱,作為人工智能助手,無法開具醫療處方。開具處方需具備合法醫療資質的執業醫師依據患者的具體健康狀況進行專業診斷后決定。醫療決策關系到生命健康安全,請務必通過正規渠道獲得專業醫療服務。人工智能助手會嚴格遵守醫療倫理規范,不會提供任何替代專業醫療建議的服務。

蔣志平解釋說,醫療處方屬于法律文書,必須由經注冊的具備執業資格的醫師開立,具有法律效力。人工智能目前可以輔助醫生進行疾病的判斷和分析,但它僅僅是一種新型工具,不是醫療行為主體,不能替代執業醫師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更無法承擔法律責任。

湖南省胸科醫院副院長何青也表示,處方必須由具有資質的醫生開具。AI不具備資格,只能做輔助診斷,最終進行決策和判斷的還是醫生。處方開出來未來,要由藥師進行前置審方,依靠藥師的專業知識判斷處方是否合理。審方后,通過調配、發藥等流程,藥品才能到達病人手中,尤其是處方用藥。因此,AI開具處方不符合醫療機構管理的相關規定,也不符合《處方管理辦法》。

蔣志平還強調,AI軟件與醫療機構信息系統的兼容性以及缺乏有效監管是一大問題,例如醫院信息系統是否授權,如何保證系統中醫療數據的保密性和安全性,這些都是AI軟件在臨床可行性的重點制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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