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復同意《拉薩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1月17日消息,國務院批復同意《拉薩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批復提出,到2035年,拉薩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6.61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54.92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于9674.59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面積控制在230.55平方千米以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不少于40%;用水總量不超過上級下達指標,其中2025年不超過7.37億立方米。明確自然災害風險重點防控區域,劃定洪澇、地震等風險控制線以及綠地系統線、水體保護線、歷史文化保護線和基礎設施建設控制線,落實戰略性礦產資源等安全保障空間。

批復明確,構建支撐新發展格局的國土空間體系。深度融入共建“一帶一路”,加強對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有力服務邊境地區建設,促進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

批復要求,系統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加快構建區域協調、城鄉融合的城鎮體系,提升中心城區服務能級,促進拉薩河南部地區功能集聚和緊湊布局,輻射帶動縣城、小城鎮發展,支持就近城鎮化。保護好青藏高原生態,筑牢念青唐古拉山和郭喀拉日居山高原山體生態屏障,加強全域生態保護修復,整體提升拉薩河、拉魯濕地、納木錯等河流湖泊生態系統的質量和穩定性,管理好黑頸鶴等高原高寒生物的棲息地和遷飛通道。拓展高原特色農牧業生產空間,保障高原現代農業空間需求。完善城市功能結構和空間布局,協調產業布局、綜合交通、設施配置和土地使用,優先保障文化旅游等服務業發展空間需求。支持航空、鐵路、公路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多向聯通、多式聯運的對外對內通道,做好重大基礎設施的空間預留,建設安全便捷、綠色低碳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統籌水利、能源、環境、通信、國防等基礎設施空間,加快建設國家清潔能源基地,積極穩步推進“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優化防災減災救災設施區域布局,適應減緩氣候變化影響,提高國土空間安全韌性。統籌安排城鄉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增強基本公共服務的均衡性和可及性,完善城鄉生活圈,促進職住平衡,提高群眾生活品質;系統布局藍綠開放空間,營造更加宜業宜居宜樂宜游的人民城市。嚴格開發強度管控,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統籌地上地下空間利用,大力實施城市更新,有序實施土地綜合整治。彰顯城鄉自然與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空間保護機制,加強拉薩布達拉宮歷史建筑群世界文化遺產和納木錯—念青唐古拉山風景名勝區保護,保護城市內部及周邊的林地草地。加強對八廓街歷史文化街區及拉薩布達拉宮歷史建筑群周邊地區建筑高度、體量、色彩和景觀視廊等空間要素的管控引導,構建文化資源、自然資源、景觀資源整體保護的空間體系,塑造具有雪域高原和濃郁地域特色的城市特色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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