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臺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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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海網4月18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素婷) 日前,《福建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將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條例規定“婦女持身份證、戶口本和結婚證等證明夫妻關系的有效證件,可以依法向房地產行政管理、車輛管理等單位申請查詢配偶的財產狀況,有關單位應當受理并且為其出具相應的書面材料”。這一內容引發了社會各界的熱議。
那么,這一條例的具體內容和意義是什么呢?對此,我們特別邀請了廈門市優秀律師、福建旭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黃芬嫘進行解讀。
保障婦女權益讓當事人調查取證權落地有聲
黃律師首先表示,《條例》是婦女權益保障法制建設的重要一步,對于保護婦女權益、促進性別平等、構建和諧社會具有深遠的意義。其中,婦女可查配偶財產的規定,契合當下福建省婚姻家庭的實際情況,為保障婦女在婚姻中的財產知情權、平等權保駕護航。“根據該規定,從法條上理解,婦女可以不再需要通過訴訟程序中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或是通過律師申請調查令,而是自己持著有效的夫妻關系證件就可以到有關部門查詢自己配偶的財產狀況。”
條例明確婦女可持有效證件,依法向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查詢配偶名下房產的情況、向車輛管理所申請查詢配偶名下車輛的情況等。“相較于此前法律抽象規定當事人的調查取證權,或者是進入訴訟程序的單一調查取證方式,該規定更加具體而明確地讓當事人調查取證權落地有聲。”黃律師認為,該規定為女性在婚姻中的經濟地位賦予了前所未有的實質性保障,為婦女保障自身在婚姻家庭中的財產權益提供堅實有力的法律基礎,提高了婦女在家庭中的法律地位,是對婦女權益保障的具體體現。
該條規定有利于婦女平等參與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在遭遇婚姻家庭危機時,可保障婦女合法權益。
構建家庭和諧關系響應新時代家庭家教家風建設要求
該規定通過賦予婦女有權了解配偶財產情況的權利,強調了婚姻家庭關系中財產情況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鼓勵夫妻之間建立更為公開、公平的財產管理機制。
黃律師還表示:“這不僅提高了婦女對于家庭財產經營的參與度,還增加了婚姻關系中財產情況的透明度,對維護和諧的婚姻關系與穩定的家庭生活具有深遠的影響。”
同時,這也促進了社會對于性別平等的認識,有助于構建更加公平和諧的婚姻家庭關系,響應新時代家庭家教家風建設的要求,推動了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進程,對婚姻家庭關系的健康發展也起到了積極的推進作用,更好地守護婚姻中必需的忠誠和責任。
此外,黃律師強調,該規定不僅是對現有法律體系的有益補充和完善,也是對新時代社會發展需求的積極回應,充分體現了福建省保障婦女的合法權益、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決心和努力。
事實上,此類做法早就存在,廣州、青島、濟南等地此前也頒布了類似的地方法規,允許夫妻一方持有效證件查詢另一方部分財產狀況。福建省通過的條規旨在強調婦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財產權利,保護婦女依法享有的權益。
最后,黃律師強調,盡管婦女權益保障、婚姻家庭關系立法的完善是一個漸次完善的過程,一則條例、一個規定不可能一蹴而就地解決所有問題,但該規定無疑是向著建立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社會關系、建立更加穩固、信任、透明的婚姻家庭關系邁出的有益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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