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陳永明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來源:瀟湘晨報

據南平紀檢監察消息:日前,經中共南平市委批準,南平市紀委監委對南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陳永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永明背離初心使命,喪失敬畏之心,膽大妄為,任性用權,靠工程“吃”工程,管企業“吃”企業,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消費卡,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廉潔底線失守,“親”“清”不分,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品行不正,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失管失教;私欲膨脹,將公權力當做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錢款。

陳永明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在黨的十八大后大肆斂財,特別是在黨的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不知懼,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南平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陳永明開除黨籍處分;由南平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陳永明簡歷

陳永明,男,漢族,1972年3月出生,福建福清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3年12月參加工作,2000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8年12月至2012年7月,任南平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2012年7月至2013年8月,任南平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主任;

2013年8月至2016年1月,任南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住房保障服務科科長;

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任南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武夷新區分局局長;

其間: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兼任南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武夷新區分局局長;2013年8月至2016年6月,兼任南平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負責人;

2017年7月至2019年6月,任南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調研員、市榮華山產業組團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2019年6月至2022年7月,任南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四級調研員、市榮華山產業組團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2022年7月,任南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瀟湘晨報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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