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318川藏線一車輛疑似逆行插隊,被勸阻時車上孕婦下車爭論,進而升級為雙方肢體沖突。據華商報報道,其間,該女子聲稱“我(懷孕)7個月,XX不怕你”,引熱議。
據網上曬出的《諒解書》顯示,紅衣男子趙某賠償1萬元整;7月3日波密縣交警大隊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男子趙某飲酒后駕車,被罰款19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
此外,針對網傳女方未被處罰的消息,7月5日下午,記者從波密縣公安局獲悉,涉事女子已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相應的治安管理處罰;其丈夫因駕車逆行,被交警部門依規給予交通違法處罰。
至此,一則因逆行插隊引發的糾紛,在官方處理層面,似已完結。但在輿論場引發的爭論卻并未停歇。而事件中暴露出的雙方對規則的無視,更應引起全社會的警醒。
不清楚前面情況,駕車去看看?有人對涉事女子丈夫的駕車逆行感到不滿;也有人指責涉事女子先動手、還不依不饒;當然紅衣男子趙某的酒駕行為也不能被原諒。
此事雙方付出的代價都不小,也再次說明,規則規矩絕不是嘴上說說而已,誰違反了就得接受懲罰。
此事中,無論逆行插隊、辱罵、互毆還是酒駕,都打破了既有規則。其中涉及的違法問題,交警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理自不待言。而人們對當事人行為的指責和不滿,其實正是對規則的守護。
更何況,這種互毆行徑還發生在被稱為自駕者天堂的318國道,“此生必駕318”成為很多人的座右銘,是執著亦是信仰。這種漠視規則、斯文掃地事件的發生,實在是對自駕者們的不尊重。
法律為社會運行劃出了紅線,而有形或無形的規則卻為每個人的行為劃出了邊界,以道德共識的力量,保證社會的和諧有序。現實生活中人們往往可以依靠社會規范進行自我治理,在法律難以窮盡的社會諸多領域,都有著一套運行規則在護佑社會良性運轉。
此事之所以引發輿論廣泛關注,當然與雙方矛盾激化以至發生互毆有關。而矛盾激化的過程,恰恰是雙方都不守規則的結果。
如果涉事女子的丈夫沒有逆行插隊,自然就不會有這檔子事。但如果紅衣男子趙某的勸阻,不是“滾回去”,并撿起石頭,而是心平氣和地講道理,是不是矛盾也不至于激化?如果涉事女方自知理虧,自覺退回去,而不是態度囂張上前理論,是不是也不會發生互毆?
這種對事件的復盤,不是在指責雙方本應“各退一步”,而是由此可以發現,一些看似引發雙方互毆這般激烈的沖突矛盾,背后總是循著先越過規則邊界,繼而踩過法律紅線的步驟。
以往發生的高速路故意“別車”,往飛機發動機扔硬幣,高鐵“霸座”等行為,個中原因或有不同,但都是以個人對規則的無視,破壞了公共秩序,涉事者也相應遭到了一定處罰。
此事的發生,恰如社會場景切片,讓我們再次看到規則的價值與意義。同時也說明,在規則本應內化為每個人的行為底線時,卻依然缺乏規制力。
也正因此,此事就在個案之外多了層警示意義。規則可以把危險澆滅在“火星”狀態,而規則一旦對矛盾雙方都“失效”,則很容易滋生戾氣,為社會的正常運行添堵。
撰稿 / 新京報評論員 遲道華
編輯 / 何睿
校對 / 張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