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慶晚報
“你放心,我有關系,這事包在我身上”“只要錢到位,就沒有上不了的學”……如果你聽到了這樣的話,可要當心了!
又是一年畢業(yè)季,有不法分子虛構事實,以有關系能幫人“找工作、找學校”為名實施詐騙,不少人因此落入陷阱。
近日,大慶高新區(qū)法院就審結了一起“大能人”包辦擇校與包辦工作的詐騙罪案件,孫某獲刑9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無業(yè)游民能說會道
吹噓可辦高考擇校
孫某是無業(yè)游民,雖然沒有固定工作和收入,但一直做著發(fā)財夢。能說會道的他謊稱自己認識多名領導,制造能幫人辦事的假象。
2021年6月,通過朋友介紹,孫某結識了被害人相某,知悉相某孩子高考成績不理想,上不了好大學,正在為此發(fā)愁。
孫某謊稱自己認識一些名校的校長,可以幫助辦理高考升學擇校一事,但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
為了孩子能上一所好大學,相某向孫某支付了16萬元。
騙取錢財后,孫某遲遲未行動,也未實際辦理。案發(fā)前,經(jīng)相某多次索要,孫某退還5000元;案發(fā)后,又退回5萬元。
謊稱認識領導
幫人辦理工作
孫某還謊稱自己認識一些銀行和事業(yè)單位的領導,可以幫人辦理正式工作。詐騙前先在網(wǎng)上查詢相關領導簡歷,避免吹噓時出現(xiàn)明顯漏洞。
2021年5月至7月間,孫某先后騙取張某、安某、劉某、唐某等4人的信任,謊稱可為他們的孩子辦理大慶某銀行及哈市某事業(yè)單位的正式編制工作,共收取錢款53.7萬元。
收錢后,孫某未實際辦理也無能力辦理。后來,張某多次索要,孫某在案發(fā)前退回6.3萬元。
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孫某共實施詐騙5起,騙取他人錢款共計69.2萬元,所騙錢款均用于償還其個人債務。
“大能人”落網(wǎng)
莫信虛假承諾
法院審理后認為,孫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孫某有期徒刑9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責令孫某退賠5名被害人64.2萬元。
法官提醒市民,當前,各地高考成績已經(jīng)公布,高校招生錄取工作也正在啟動,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長的急切心理,通過編造不實信息、虛假夸大宣傳、制造報考焦慮和低分可上好大學等虛假承諾方式實施詐騙。
家長們不要盲目相信“內部指標”“綠色通道”等傳言,也不要相信那些所謂的“大能人”的超能力。同時,也要學會識別偽造的入學通知書等相關材料,防止上當受騙。
另外,考生家長要樹立正確觀念,高度關注學校的官方招生政策和規(guī)定,通過正規(guī)途徑入學,遵守公平公正的競爭規(guī)則,以身作則,為孩子樹立好榜樣。
當前也是畢業(yè)季,一些大學畢業(yè)生及高考落榜者在選擇就業(yè)時,一定要通過正規(guī)渠道進行應聘,不要輕信“有關系”“有門路”等說法,不要相信花錢就可以買編制的說法。
國家實行“凡進必考”原則,因此不要輕信真有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對身邊的熟人也要注意防范,自覺克服“花錢走后門”等不良風氣,切勿因“走捷徑”而上當受騙。
記者:莊文偉
社會,社會犯罪,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