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10月27日晚,有網民在社交媒體平臺上發文稱,昆明市官渡區一小區發現人販子窩點。28日,大皖新聞記者從當地權威部門獲悉,此消息不實。
"天啊,人販子窩點竟然在我們附近的小區,之前經常帶娃去那里玩!""嚇人啊,恒大城這下子出名了。""朋友們,出門在外,一定要看好自己家的孩子。人販子真的太可惡了,真的是畜牲不如!"記者注意到,網民發的帖文中還配了兩張有關"人販子""聽說拐賣小孩""拐賣小孩"的截圖。有網民留言:"大家都在討論,被拐的都是附近的,端掉的窩點在恒大城。"


此外,在評論區,有網民表示:"應該是傳銷吧,十三四歲了,也不好拐賣啊。應該都是一些初中畢業的被騙傳銷了。"


圖為評論區截圖
10月28日上午,大皖新聞記者聯系了恒大城轄區官渡派出所。對于恒大城是否發現人販子窩點一事,官渡派出所值班人員稱,有相關情況官方會通報,目前要等待官方發通報。
隨后,大皖新聞記者從當地權威渠道獲悉,"昆明市恒大城小區出現人販子窩點"的消息已被當地權威部門監控到了,經核實,這是不實消息。目前,相關部門正在開展工作進行處理。涉及到的違法情況,會依法查處。
近期,因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重審一審宣判,社會公眾對拐賣人口相關案情關注度很高。將婦女、兒童作為"商品",泯滅人性,喪盡天良,嚴重沖擊社會良知與法律紅線,必須重拳打擊。社會公眾一方面要保持高度警惕,另一方面也要杜絕以謠傳謠,避免引發恐慌。
以案釋法
我國一直對販賣嬰兒犯罪保持高壓和嚴懲態勢。
我國刑法明確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拐賣婦女、兒童3人以上,奸淫被拐賣的婦女,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等情形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橫向對比其他罪名可以發現,拐賣婦女、兒童罪的量刑起點即為五年,比絕大多數犯罪的量刑起點高,即只要觸犯該罪名的,一般均應在有期徒刑五年以上量刑。
大皖新聞記者 許佳
編輯 許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