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5月6日,使館發言人就中馬互免簽證協定停留期問題答問。
問:近日中馬兩國政府簽署了互免簽證協定受到兩國各界熱議,請問大使館對此有何評論?
答:上個月,習近平主席對馬來西亞進行國事訪問,有力推動中馬命運共同體建設朝著高水平戰略性方向前進,必將開啟兩國關系下一個更加輝煌的“黃金50年”。訪問期間,兩國領導人見證交換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馬來西亞政府關于互免持公務普通護照和普通護照人員簽證的協定》。協定將在兩國政府履行必要程序后生效。該互免簽證協定有效期5年,此后自動延期5年。
根據協定有關規定,中馬目前互予對方國家公民的免簽入境安排維持不變,即雙方公民可免簽入境對方國家單次停留不超過30天。
同時,根據國際慣例,協定明確了對締約一方公民在締約另一方境內免簽停留的期限,即每180日累計停留不超過90日。對免簽赴華的外國公民來說,指從任意自然日向前溯及的180日內,在華停留不超過90日(該90日不包含持用簽證、APEC商務旅行卡以及居留證在華停居留的時間)。如入境時溯及的180日內免簽停留時間累計已滿90日,則無法再享用免簽入境政策;累計不滿90日,但剩余停留時間不足30日的,本次免簽停留不得超過剩余的免簽停留時間。中國人免簽來馬亦按此操作。
我們相信,隨著協定下步生效實施,將進一步擴大兩國之間的人文交流,加深兩國人民的相互了解,促進各領域交流合作走深走實,推動中馬構建高水平戰略性命運共同體建設邁上新臺階。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將繼續為兩國人民的友好交往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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