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3年的國足反腐掃黑即將迎來大結局。據媒體報道,目前一審被判20年有期徒刑的李鐵不服判決,選擇了申訴。相關部門將在明天上午進行二審。
去年12月13日,李鐵因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并罰,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許多人認為這個刑期并不重,因為李鐵在中國足球界的腐敗行為極其嚴重,不僅在俱樂部層面腐敗,甚至在擔任國家隊主帥時也通過操縱國家隊名額進行交易,亂選國腳,嚴重損害了國家隊的利益。他的行為既傷害了俱樂部和聯賽,也傷害了國家隊和球迷。
盡管一些球迷認為20年的刑期太輕,但從法律角度來看,李鐵有權在宣判后10天內選擇上訴。去年12月23日,李鐵在上訴期的最后一天提交了上訴書,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了他的上訴請求。依據安排,明天上午,李鐵案二審將在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按照《民事訴訟法》,二審判決結果出爐后,李鐵將無法再次上訴,這意味著他要么接受20年的刑期,要么改判為更短的刑期。
李鐵的辯護律師表示,他們對二審改判的結果充滿信心,并為此做了充分準備。然而,國內許多媒體人認為李鐵二審改判的概率很低。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沒有檢察院抗訴或發現新犯罪事實的情況下,二審一般不會加重刑罰。因此,李鐵的刑期大概率不會變長,但縮短的可能性也非常小。除非李鐵有新的證據為自己減刑,否則以他之前制造的麻煩和禍端來看,減刑幾乎不可能。中國足球需要一次徹底的整頓,李鐵作為負面榜樣,必須受到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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