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清晨6時左右,在二廣高速上,司機曹某駕駛的輕型廂式貨車因超載導致左后輪胎爆胎。隨后,曹某因操作不當致使車輛側翻。事故發生后,曹某未擺放警示牌便跑到護欄外求援。不久,另一輛貨車因天色昏暗、視線不佳且沒有警示標志,撞上了側翻的貨車,引發了二次事故。
接到報警后,高速交警五支隊迅速到達現場,組織清障并恢復交通。經調查,交警認定曹某負這兩起事故的全部責任。此次事故中,曹某不僅因超載導致車輛爆胎,還在事故發生后未能正確采取安全措施,增加了二次事故的風險。
高速交警提醒駕駛員,超載會嚴重影響車輛的安全性能,增加剎車距離和爆胎的可能性,從而引發交通事故。在高速公路上遇到故障或事故時,應牢記“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的原則,并在來車方向至少150米處擺放三角警示牌,以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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