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籍導演兼商人鄭某峰因涉嫌在海南招募演員時猥褻兒童被警方刑事拘留。2月19日晚,海口市公安局確認鄭某峰確實因涉嫌猥褻兒童被龍華分局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并已報檢察院擬對其進行批準逮捕。
2月19日下午,法律自媒體公眾號“法度Law”爆料稱,曾參演過香港某知名演員導演的電影中“鄭總”一角的鄭某某因涉嫌猥褻兒童,于今年1月被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刑事拘留。據澎湃新聞獲得的《拘留通知書》顯示,鄭某峰于1月18日19時被刑事拘留,并羈押在海口市第一看守所。權威渠道人士證實該通知書的真實性。
公開資料顯示,鄭某峰生于1971年,是江西撫州市黎川縣人,身兼編劇、導演、演員、電影出品人和商人等多重身份。2019年,撫州本地媒體曾報道他在電影《美人魚》中扮演的“鄭總”角色,受到網友好評。當時,鄭某峰擔任香港HFIO資本管理公司董事長、金像影業董事長,并參與多部電影的投資制作。天眼查工商注冊資料顯示,鄭某峰在海南投資了5家與影視、表演、藝術相關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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