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一則罪犯暫予監外執行的公示。93歲的周某某因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但看守所因其生活不能自理而拒絕收監,建議暫予監外執行,法院予以公示。
周某某于2022年犯罪,涉及侵犯未成年人。法院依據強奸罪的加重情節對其判處15年有期徒刑。依據我國法律規定,75周歲以上的人犯罪在量刑、服刑等方面可獲從輕或減輕等法律待遇,或基于現實情況而不予收監服刑。近年來,司法機關持續推進“利劍護蕾·雷霆行動”,依法嚴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專家認為,此案提示應盡快完善性侵害兒童犯罪人員信息公開制度,加強農村地區女童關于性侵的教育和防范,并加強對老年人的普法和干預。
據邵陽中院公示,周某某出生于1931年6月9日,小學文化,農民。因犯強奸罪于2024年10月14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在收監執行過程中,邵陽縣看守所以周某某生活不能自理為由拒絕收押,建議對周某某暫予監外執行。該院已于2025年2月12日受理,現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3日。
《刑法》規定,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周某某的行為屬于強奸罪的加重情形。同時,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周某某作為已滿75周歲的人,可獲從輕或減輕處罰等法律待遇。然而,鑒于其罪行嚴重,邵陽中院仍然對其判處了有期徒刑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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