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城鄉低保標準低限十連增 救助體系不斷完善

在推進共同富裕的過程中,低收入群體是需要重點保障和幫扶的對象。2月17日,在四川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新聞發布會上,四川省民政廳副廳長張曉玲回答了相關問題。

全省民政部門致力于構建覆蓋全面、分層分類、城鄉統籌、綜合高效的社會救助體系,推動救助制度向常住人口覆蓋,救助政策向低收入人口延伸,單項救助向綜合救助轉型,以切實保障基本民生底線。

為加快構建梯次社會救助格局,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省民政廳也**了《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的實施方案》。這些文件明確了城鄉低收入人口的具體范圍,包括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成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及當地認定的困難群眾。同時,社會救助覆蓋面不斷擴大,實施制度擴圍,不斷完善“8+1”社會救助制度體系。具體措施包括將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和重度殘疾人參照“單人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將特困人員認定條件中未成年人年齡從16周歲延長至18周歲,并全面推行急難發生地實施臨時救助,覆蓋常住居民和非本地戶籍居民。

此外,低收入人口監測預警能力也在不斷提升。通過修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工作規程,**低保邊緣家庭認定辦法,健全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目前全省已將630余萬低收入人口納入監測范圍。針對監測預警發現的困難群眾,相關部門會給予基本生活救助、專項救助或急難救助。

投入保障力度持續加大。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后,我省救助標準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城鄉低保標準低限實現連續十年增長,城市低保達到788元/月,農村低保達到580元/月,比2019年分別提高45.9%和65.7%。自2019年以來,累計投入困難群眾救助資金1075億元,有效保障了低保、特困等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

未來,四川省將進一步完善制度、創新機制、推動落實,提升社會救助工作水平,使社會救助更好地發揮“保基本、防風險、促發展”的功能。這不僅涉及強化低收入人口兜底保障,還包括創造條件促進其提升自我發展意愿和能力。救助對象上,也將推動許多救助政策資源向低收入人口乃至全體臨時遇困居民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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