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月18日通報,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云南省委批準,云南省紀委監委對云南省審計廳原黨組書記、廳長劉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明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蛻變,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為他人在組織人事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對家人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響;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房地產開發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明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以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云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云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劉明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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