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等七部門:擴大高校學生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覆蓋面,加強多元醫療保障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等發布關于進一步提高高校學生醫療保障質量的通知。從“擴大高校學生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覆蓋面”“鞏固提高高校學生醫療保障水平”“加強高校學生多元醫療保障”以及“做好高校學生基本醫保關系轉移接續工作”等四個方面,提出10項具體政策要求,主要包括:明確高校學生參保任務目標;為高校學生參保創造便利條件;完善高校學生參保繳費激勵政策;完善高校學生醫保待遇政策;做好高校學生異地就醫備案管理;完善高校學生醫療救助政策;支持社會力量精準幫扶;發揮各類商業保險補充保障作用;做好高校學生基本醫保關系轉移接續服務工作;做好高校學生的醫保待遇銜接工作。《通知》實施后,將通過各類保障資源的集成協同,補齊政策“短板”,提升高校學生群體的醫療保障供給水平,對經濟發展和民生保障改善均可起到積極作用。

關于進一步提高高校學生醫療保障質量的通知

高校學生是人口高質量發展和新質生產力形成的關鍵要素。為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群體的醫療保障工作,加快補齊參保短板,切實提高醫療保障供給水平和保障質量,現通知如下(本通知所指高校學生為全日制本專科學生、非在職研究生)。

一、擴大高校學生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覆蓋面

(一)明確高校學生參保任務目標。落實高校學生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權利和義務,加快推進高校學生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效擴面,加大在就讀地參加居民醫保的動員力度,增強高校學生主動參保意識。到“十四五”末,高校學生基本醫保實際參保率有明顯提升。

(二)為高校學生參保創造便利條件。教育部門及各有關高校要為學生參保提供便利,高校后勤服務機構和內設醫療衛生機構配合屬地醫療保障部門,建立高校參保經辦服務點,做好參保宣傳服務,暢通線上參保繳費渠道,為學生參保繳費提供便捷服務。

(三)完善高校學生參保繳費激勵政策。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4〕38號)落實高校學生連續參保和醫保基金零報銷的激勵機制,支持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用于支付作為職工近親屬的高校學生參加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

二、鞏固提高高校學生醫療保障水平

(四)完善高校學生醫保待遇政策。在鞏固住院待遇水平基礎上,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醫保基金承受能力,鞏固提高包括高校學生在內的居民門診保障水平。高校加強內設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和管理,切實提高內設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水平。應將自愿申請且符合條件的高校內設醫療衛生機構納入醫保定點范圍,方便學生就近就醫,推動各高校簡化報銷流程,落實醫保直接結算。鼓勵有條件的高校適當提高學生醫療保障水平。

(五)做好高校學生異地就醫備案管理。指導高校學生做好寒暑假期間在戶籍地、實習期間在實習地的異地就醫備案,確保按規定可享受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

三、加強高校學生多元醫療保障

(六)完善高校學生醫療救助政策。落實分類資助參保政策,對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符合條件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中的高校學生,參保時按照困難身份認定地資助政策標準獲得全額或定額資助。做好高額醫療費用支出監測預警,及時精準識別高校學生中的醫療救助對象,全面落實門診和住院救助政策,統籌強化醫療救助政策的托底功能。

(七)支持社會力量精準幫扶。做好國家醫療保障信息、民政社會救助和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等的聯動共享,鼓勵紅十字會等群眾團體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支持校友會、高校基金會等社會組織發揮對接和幫扶作用,救助重特大疾病高校學生。

(八)發揮各類商業保險補充保障作用。支持各地商業保險機構為在當地就讀的高校學生提供保險保障,加強與基本醫保銜接。鼓勵各地商業保險機構定制化開發針對高校學生人群的醫療類、疾病類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滿足高校學生多元化的醫療保障需求。鼓勵各地在學平險產品設計中,合理增加意外醫療、住院醫療、重疾保障等內容,豐富高校學生多層次健康保障供給。

四、做好高校學生基本醫保關系轉移接續工作

(九)做好高校學生基本醫保關系轉移接續服務工作。高校學生入學前在生源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或畢業后跨統籌地區就業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均可按規定線上或線下申請辦理轉移接續業務。

(十)做好高校學生的醫保待遇銜接工作。加強高校學生畢業當年的基本醫保參保動員工作,避免高校學生因對有關政策的不了解出現中斷繳費現象。有穩定就業的,應當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保,原則上當月繳費當月享受待遇,未就業的,應當動員繼續參加居民醫保。

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金融監管總局、國家醫保局等會同相關部門共同做好高校學生醫保工作,將提高高校學生醫療保障質量作為增進人民福祉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醫療保障經辦服務、高校管理改革、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等工作統籌協同。適時召開現場會進行經驗交流,對地方先進經驗、典型做法予以宣傳推廣。各地應積極推動相關政策和工作舉措落實落地。

就業司負責同志就《關于進一步提高高校學生醫療保障質量的通知》答記者問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教育部、民政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金融監管總局、國家醫保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提高高校學生醫療保障質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就業司負責同志就《通知》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答:當前我國已經建成了覆蓋全民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按照相關政策要求,高校學生應作為居民的一部分,依法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覆蓋范圍。但通過情況梳理和實地調研發現,我國高校學生醫保質量不及預期,仍然存在參保率偏低、關系接續不暢、多層次保障協同不足等問題。而且當前高校學生參保動員和就醫待遇落實由醫保、衛健、教育等多部門管理,涉及戶籍地、就讀地、就醫地等多個地方,政策規定分散于各類制度文件中,醫保落地場景比一般居民參保人員更加復雜。國家發展改革委積極發揮綜合協調部門作用,在結合前期調研和部門意見的基礎上,聯合相關部門**了《通知》。

問:《通知》提出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通知》從“擴大高校學生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覆蓋面”“鞏固提高高校學生醫療保障水平”“加強高校學生多元醫療保障”以及“做好高校學生基本醫保關系轉移接續工作”等四個方面,提出10項具體政策要求,主要包括:明確高校學生參保任務目標;為高校學生參保創造便利條件;完善高校學生參保繳費激勵政策;完善高校學生醫保待遇政策;做好高校學生異地就醫備案管理;完善高校學生醫療救助政策;支持社會力量精準幫扶;發揮各類商業保險補充保障作用;做好高校學生基本醫保關系轉移接續服務工作;做好高校學生的醫保待遇銜接工作。《通知》實施后,將通過各類保障資源的集成協同,補齊政策“短板”,提升高校學生群體的醫療保障供給水平,對經濟發展和民生保障改善均可起到積極作用。

問:《通知》的主要政策創新有哪些?

答:一方面,強調已有政策之間的有效銜接和落地生效,不動制度的大框架、大邊界,以“抓落實”和“促效果”為工作出發點和落腳點,并通過政策集成疊加釋放政策效能,力求達到政策效果最大化。另一方面,針對重點難點問題,創新細化政策舉措。在參保便利方面,提出“高校后勤服務機構和內設醫療機構配合屬地醫療保障部門,建立高校參保經辦服務點”,為醫保“進校園”提供更多的政策空間和服務保障。在醫保待遇方面,提出做好“高校學生寒暑假期間在戶籍地、實習期間在實習地的異地就醫備案”,適應高校學生群體的“多棲”生活狀態。在高校學生醫療救助方面,提出困難學生參保時按照困難身份認定地資助政策標準獲得全額或定額資助,實現以“人”為中心的參保救助兜底。我們也將動態跟蹤《通知》實施情況,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及時協調解決具體實踐過程中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持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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