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給情人轉賬22萬妻子起訴追回。夫妻一方婚內出軌,并向第三者轉賬超50次共計23萬余元,這筆錢其配偶能要回來嗎?近日,平度法院店子法庭審結了一起妻子要求被告返還其丈夫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轉賬財產的贈與合同糾紛。
張女士與趙先生是夫妻。在二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趙先生分50多次向李女士轉賬共計23萬余元。張女士將李女士告上法庭,主張趙先生與李女士之間存在不正當男女關系,該23萬余元的贈與行為侵犯了其夫妻共同財產權益,且違反公序良俗,要求確認贈與合同無效,并判決李女士返還上述23萬余元。李女士和趙先生則辯稱,這些款項是趙先生對李女士養生店的投資款。
男子給情人轉賬22萬妻子起訴追回 法院判決返還
法院經審理查明,趙先生多次在特定日期轉給李女士520元、13.14元等具有特殊含義的款項,且二人在微信聊天過程中也多以“老公”“老婆”這樣親昵的稱謂稱呼對方。此外,在趙先生與張女士的通話錄音中,趙先生承認自己與李女士相愛。張女士的女兒亦出庭作證,證實趙先生與李女士之間存在不正當關系。因此,法院確認趙先生與李女士之間存在不正當男女交往關系。
趙先生三年間不定期多次向李女士轉賬共計23萬余元,數額較大。李女士和趙先生雖主張這些轉賬是對養生店鋪的投資,但未提交相應證據予以證明。李女士從未向趙先生進行轉賬,趙先生在未收到任何投資利益的情況下,也從未向李女士索要利潤,反而持續三年不定期向李女士轉賬,這明顯不符合投資或合伙經營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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