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曾是北京某商場GUCCI、LV專柜的高級VIP會員,購買奢侈品包一擲千金,享受清場服務。然而她的真實身份是一個騙子,利用虛構的人設和項目投資多次實施詐騙,共騙取他人720萬余元。
2024年9月,山東省泗水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15萬元,責令其退賠被害人損失。李某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但二審法院最終維持原判。
在生意場上,李某被傳為出身豪門卻獨自“南下”白手起家的投資公司總裁,出手闊綽。2016年7月的一次飯局上,李某透露了一個關于北京軍地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招標的內部消息,引起了山東泗水經營物業管理的老宋的興趣。李某帶著老宋夫婦參觀小區,并聲稱需先交200萬元前期費用,老宋當場拒絕了。三個月后,李某通過老宋的戰友老王再次提起此事,并表示現在無需前期費用。老宋夫婦最終同意,隨后一年內李某以各種名義讓老宋夫婦累計轉給她430余萬元。
為了安撫老宋夫婦的疑心,李某還推薦了一個濟南地鐵地面大理石鋪裝項目給他們,但他們資金不足,便將項目推薦給做石材生意的外甥小楊。2018年4月,小楊實地考察后與李某簽訂了合同,并支付了60萬元保證金。此后三個月內,李某以爭取相關項目為由,讓小楊陸續轉賬共計290余萬元。直到2019年10月,小楊看到濟南地鐵竣工新聞后意識到被騙,但李某威脅稱有軍方背景,想退出需雙倍退還費用。此后李某失聯,小楊和老宋夫婦并未立即報警。
原來,李某因另一起詐騙行為被判刑三年九個月。2023年8月13日,李某刑滿釋放當天又被泗水民警押解到看守所。在接受檢察官訊問時,李某承認了自己的公職背景和辭職創業的經歷,但辯稱自己是投資失敗而非詐騙。檢察官調取證據戳穿了她的謊言,最終李某供認犯罪事實。
對于詐騙款的去向,李某始終閉口不言。檢察官注意到李某每次出門都背不同的名牌包,遂將調查方向轉向奢侈品。警方在李某長期居住的高檔酒店房間內發現了價值500余萬元的奢侈品包、高定禮服等物品。進一步調查發現,李某在濟南舅舅家也藏有一面墻的奢侈品包。面對搜查扣押的物品照片,李某情緒崩潰,承認了購買奢侈品的情況。
2024年9月,一審宣判后,李某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