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西湖區1月11日發布關于西湖區南浦街道三眼井社區居民李某雪的情況通報稱,1月4日,江西省榮軍優撫醫院專家組形成最終診斷及評估結論:李某雪患強迫性障礙,特定恐怖障礙,人格障礙;判定病情屬于“嚴重精神障礙”;危險性評估3級。
根據上述診斷評估結論,江西省榮軍優撫醫院向李某雪及其父親李某建議李某雪住院系統治療。李某雪及其父親李某均不同意住院治療。1月6日,李某雪父親李某向醫院書面申請將李某雪接回家。醫院依法依規對李某雪及其父親李某關于選擇出院的相關要求、風險管控、緊急救濟辦法等進行了知情告知。1月10日,李某雪父親李某為李某雪辦理出院手續,并將李某雪從醫院接走。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第三十一條之規定,屬地街道辦事處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將要求李某雪父親李某履行好看護管理責任。
據媒體報道,2022年4月22日,李宜雪被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丁公路派出所以肇事肇禍為由,強制送入江西省精神病院。出院后,她以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為由起訴江西省精神病醫院,并開始在網上曝光自己遭“丁公路派出所輔警猥褻”一事,此舉引發了全網關注。
2022年12月21日,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就“李宜雪稱告發輔警被送精神病院”發布通報稱,經調查認定輔警賴某某不存在猥褻,其私自會見糾紛當事人,違反工作紀律,派出所對其作出通報批評并予以停職,后賴某某因未能通過員額制輔警過渡政審于當年9月5日離職。李某雪多次在公共場所揚言自殺,警方依法將其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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