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護“未”成長 共創健康發展環境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和發展。近年來,河北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主動融入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司法“六位一體”的新時代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格局,以法治之力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近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了一系列涉及未成年人保護的典型案例,《法治日報》記者從中選取部分案例進行梳理,通過以案釋法,引導未成年人增強法治意識、培養法治理念、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凝聚社會各方力量,共同營造關心愛護未成年人良好氛圍,依法促進少年兒童全面健康發展。

  密室逃脫不慎受傷

  免責聲明被認無效

  2022年10月1日,15歲的輦某某與7名同學參與承德市某密室逃脫娛樂室的“古村中學”主題游戲。在玩游戲前,輦某某等8人在娛樂室工作人員指導下簽訂了內容為“游戲期間因個人受到驚嚇而出現大幅度動作,誤傷自己,由本人承擔完全責任”的實景恐怖密室體驗免責聲明。

  游戲過程中,輦某某不慎摔傷,導致左膝前交叉韌帶脛骨止點撕脫骨折和左脛骨平臺骨折,需住院手術治療并多次復檢,醫療費用及其他相關損失共計50963.67元。

  事故發生后,輦某某的父母多次聯系娛樂室負責人,請求賠償。但娛樂室雖承認事故在其場所內發生,卻以事先簽訂的免責聲明為由,拒絕承擔任何賠償責任。遂輦某某將該娛樂室及其投保的保險公司訴至承德市雙橋區人民法院。

  雙橋區法院認為,依據民法典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免責聲明中若存在免責條款無效的情形,如案涉免責聲明中的“游戲期間因個人受到驚嚇而出現大幅度動作,誤傷自己,由本人承擔完全責任”,則該免責聲明無效。此外,考慮到原告是未成年人,被告未能證明其簽訂免責聲明時獲得了監護人的同意,也未能排除安全隱患,可認定被告沒有盡到足夠的安全警示義務。

  據此,法院判決被告保險公司賠償原告各項損失共計40304.94元;被告密室逃脫娛樂室賠償原告各項損失10658.73元。

  法官庭后表示,近年來,密室逃脫類益智、挑戰、刺激的游戲作為新興行業已逐漸發展成文化產業的重點組成部分,其消費對象也呈現年輕化的特點。此類游戲多以恐怖、血腥、靈異事件為主題,附以角色扮演、場景模擬等,經營者為制造緊張、壓抑、驚悚的氛圍,刻意選擇一些狹小昏暗的場地空間,往往存在安全隱患。

  法官提醒,密室逃脫行業在追求創新和刺激的同時,不應忽視安全問題和內容的適宜性,密室逃脫游戲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高于一般娛樂場所的安全保障義務,特別是在未成年人參與的情況下。未成年人由于身心發展尚未成熟,對于恐怖、血腥等極端內容的承受能力有限,因此需要更為細致的保護措施。

  游戲網店大額消費

  行為無效理應退回

  2020年12月18日,14歲的李某某未經實名認證在某電子商務平臺注冊賬號,并在該平臺網店“X游戲”客服人員的誘導下,在20分鐘內七次購買374個游戲賬號,總計支付36652元。

  李某某所綁定游戲的手機號碼為其個人所有,李某某的父母在次日發現此事后,立即與網店客服聯系,明確表示對兒子的購買行為不予認可。網店稱李某某是通過其母親的姓名和身份證號進行的實名認證,并使用了其母親名下的銀行卡進行交易,應自負民事責任。隨后,李某某的父母訴至大城縣人民法院,請求網店退款。

  大城縣法院認為,依據民法典的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不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需要經歷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認才能生效。本案中,14歲的李某某購買游戲賬號的行為顯然與其年齡不相適應,且李某某的法定代理人明確表示不予追認。

  據此,法院判決李某某實施的上述行為無效,網店應向李某某父母返還36652元。

  法官庭后表示,避免未成年人長期沉迷于網絡游戲,是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一項重點內容。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加強對孩子的教育引導,防止孩子沉迷于網絡游戲。電子商務服務經營者和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注意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手機綁定銀行卡進行大額消費行為的法律風險。有關部門應加大對網絡游戲網點的監管力度,督促網絡游戲企業采取有效技術措施,如實名認證、消費上限設置等,以減少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的現象。

  編造信息誘騙轉賬

  構成詐騙獲刑罰金

  2020年4月17日,謝某某利用一款流行的互聯網語音軟件創建房間,并通過虛構贈送游戲皮膚的信息,向不特定對象發送信息,誘導他人掃碼轉賬,實施詐騙。其中,年僅11歲的姚某某被誘騙多次轉賬,共計5100元。

  案發后,公安機關將謝某某抓獲歸案。在審訊過程中,謝某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為,并主動退賠了姚某某的全部損失。

  青龍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認為,謝某某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其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互聯網手段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嚴重侵害了他人的財產權益。鑒于謝某某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法院最終判決謝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法官庭后表示,社會各界應積極參與到未成年人網絡安全保護工作中來,公安機關應當加大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打擊力度,特別是針對未成年人的詐騙案件;互聯網企業應加強平臺管理,及時處理用戶舉報的詐騙信息;學校和家庭應當承擔起教育責任,通過課堂教學、家長會、社區講座等形式,向未成年人普及網絡安全知識,提升他們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異地求學父女分歧

  聯合調解助力圓夢

  15歲女孩李某的父母于2017年離婚,其隨父親一起生活,夢想學醫,初中畢業后被某醫學中等專業學校口腔護理專業錄取。但其父不同意她去外地讀書,拒絕提供經濟支持,并扣留了她的身份證和戶口本。無奈之下,李某向陽原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陽原縣法院認為,本案涉及家庭內部糾紛,且距離開學報到不足一個月,為確保李某能夠如期報到并接受教育,同時實質性解決父女之間的矛盾,決定與村委會合作,共同開展調解工作。法院和村委會核實了學校的真實性,并對李某的父母進行了思想工作,強調了教育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以及青春期溝通的重點性。經歷多次勸導,李某的父親同意她去心儀的學校,母親也同意分擔學費,李某最終順利入學。

  承辦法官表示,在處理家庭內部矛盾時,法院與村委會合作,采取柔性調解手段,利用基層法庭構建鄉鎮“矛盾糾紛化解網”,實施“法庭+村委”聯動模式,將法官和人民調解力量整合進村民委員會,實現就地解決糾紛,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父親無力撫養孩子

  離婚母親亦應分擔

  張某(男)與徐某(女)原系夫妻關系,婚后育有二子張某一、張某二。后因夫妻感情不和,于2023年達成離婚協議并在縣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離婚協議約定:“張某一、張某二均由男方張某直接撫養,并由張某負擔張某一、張某二的全部撫養費用直至兩個孩子獨立生活時止。”

  隨著物價上漲,張某的經濟能力已無法滿足孩子的基本生活和學習需求。張某一和張某二遂訴至武強縣人民法院,要求其母親徐某分擔撫養費用。

  武強縣法院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后,將此事交由民政局設立的婚姻家庭聯合調解委員會進行訴前調解。調解員一方面對張某釋法明理,在明確張某訴求存在一定事實及法律依據的同時也強調了離婚協議的法律效力;另一方面與徐某溝通,努力修復親情裂痕,從切實保障未成年人生活學習需要出發,勸導徐某對于張某獨自撫養兩名子女經濟上比較吃力給予理解,最終徐某同意每年每個孩子給付4000元撫養費。

  承辦法官表示,民法典明確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法院+民政局”結合情理、法理,從子女健康成長、親情維系和母子情誼的角度出發,引導張某對訴求形成合理預期的同時也對徐某做了大量的說服工作,共同促成案件圓滿和解。

  民法典相關規定

  第一百四十五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民事法律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五百零六條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刑法相關規定

  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法治日報 記者 葛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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