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1月起將實施“痛經假” 醫生建議:應及時排查病理性原因

  昆明10月26日電 (陳靜)11月1日起,云南將正式實施“痛經假”,引發網友廣泛關注。對此,記者26日采訪了云南省第一人民醫院婦科主治醫師陳怡文,她表示,痛經其實是癥狀,廣大女性在適當休息的同時,應及時到醫院檢查,排除病理性原因。

  據云南省人民政府網站消息,《云南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下稱《規定》)將于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執行。規定第九條指出,不得安排經期女職工從事國家規定的經期禁忌勞動;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在職女職工每人每月發放不低于35元的衛生費或者相應價值的衛生用品,企業從職工福利費中列支;患有重度痛經的女職工,經醫療或者婦幼保健機構確診后,經期給予1至2日的休假等。

圖為云南省人民政府網站公布《云南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網站截圖

  “許多女性在經期前后或月經期間會出現下腹部疼痛、墜脹,伴有腰酸或其它不適的痛經癥狀。”陳怡文介紹,有的女性在痛經嚴重時會出現頭痛、惡心、嘔吐等,對日常工作、生活產生很大影響。而痛經的程度則與個體化原因及病變嚴重程度有關。

  更重點的是,痛經作為一種癥狀,提示著身體可能已經出現了某些問題。“除了原發性痛經外,70%左右的繼發性痛經(疾病引起的痛經)是由子宮內膜異位癥引起的,例如卵巢子宮內膜異位癥(巧克力囊腫)、子宮腺肌癥等,需要及時治療,否則病情加重,會造成更大的健康損害,甚至影響生育功能。當患者因痛經到醫院就診時,我們需要先排查確定導致痛經的原因。”陳怡文說。

  資料顯示,“痛經假”的概念由來已久,1993年由原衛生部、全國總工會等5部門聯合頒布的《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明確指出:患有重度痛經及月經歷多的女職工,經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確診后,月經期間可適當給予1至2日的休假。在此基礎上,全國各地依據實際情況對“痛經假”的具體執行進行了細化和補充。目前,上海、廣東、江西、河南、安徽、江蘇、山西、浙江等多個省份都有“痛經假”的相關規定。

  近日云南將實施“痛經假”的消息再次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認為“痛經假”體現了人文關懷,值得推廣;有的網友則擔心開具就醫證明過程復雜,且會影響女性在職場的處境。有的網友表示,女職工休假可能會影響工作進度,相關補貼不應由企業全部承擔,希望政府給予支持。

  “當女性痛經時,會明顯表現出腹痛、頭痛、惡心、嘔吐等不同程度的癥狀,這是不受控的生理表現,用人單位應予以諒解。”陳怡文說,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只是偶爾性的痛經,可以通過保暖、喝熱水或是吃止疼藥等緩解,若是持續性的嚴重痛經,建議及時到醫院排查,避免婦科疾病的發展惡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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